集中精锐力量攻坚克难,云南新污染物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3年以来,云南省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力有效举措,倾力抓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中国工程院院士余刚在前不久召开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云南省主动作为,开展先行先试,多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多措并举打开治污新局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自2022年12月印发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来,全省上下协调联动,集中精锐力量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有不少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新污染物治理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出聚焦高原湖泊、高原特色农业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安排;《云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明确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由15个省级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高规格组建由两位院士、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凝心聚力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云南生态环境厅与昆明理工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政府和高校紧密合作、互为支撑,推动科研和管理高度融合。
三是高质量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通过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潜在新污染物的分布情况,建立了涵盖13个行业大类、710家企业、464种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的基础数据库。
四是大力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获得批准。
五是积极探索总结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经验。率先在九大高原湖泊、安宁产业园区、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滇池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试点工作。
六是新污染物科研工作不断深入,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系统开展了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污染特征、环境行为、生物效应及防治技术的研究。
七是强化新污染物的风险管控。督促重点行业企业排查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情况,帮扶指导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增补清单研究制定。
据了解,通过积极争取,云南省成为全国首批7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省份之一。
固强补弱务求实现新突破
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起步较晚,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新污染物治理科研支撑能力还不足等三个方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表示,当前云南省在不断拓展和巩固传统污染物治理的同时,新污染物治理正在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新的战场”,新污染物治理也将成为美丽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专家委员会继续发挥建言资政作用,继续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1+N”工作机制。
余刚表示,下一步,专家委员会将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云南省各部门的沟通交流,立足云南省污染物治理需求进一步发挥作用,推动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的过程中面临的如何解决好新污染物与传统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关系、有效预防和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等诸多挑战,专家委员会对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究,从强化协同联动,用好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器”;提升支撑能力,打好新污染物治理“组合拳”;锚定目标定位,谋好新污染物治理“新篇章”等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供政府决策部门参考。
据了解,下一步,云南省将充分发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法,强化跟踪问效,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成效。加强科技支撑,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摸底调查工作,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加强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创新治理手段,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谋划“十五五”新污染物治理规划。同时,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全力完成好国家试点任务“滇池流域新污染物预警和综合治理模式项目”,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成功试点经验,为全国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贡献云南力量。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