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要闻 |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专门监督
8月30日,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对中央、省、市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专门监督动员会。会后,6个监督组分赴全市各县(市)区及开发(度假)区进行现场督察。
8月30日至31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晓、副主任戚永宏率第三监督组赴安宁市、晋宁区、高新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率第一监督组赴富民县、禄劝县、五华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率第二监督组赴滇池旅游度假区、盘龙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凤伦率第四监督组赴寻甸县、东川区、呈贡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率第五监督组赴官渡区、经开区、嵩明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苏宇率第六监督组赴石林县、宜良县、西山区,6个监督组采取市、县(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的方式,实地深入察看各地对中央、省、市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听取市政府及各地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汇报。
昆明副市长刘永禄、孙杰分别向监督组汇报市政府整改落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昆明市反馈意见提出问题等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针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涉及昆明市的问题,昆明市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目标和措施,按照立行立改工作要求,推进问题立即实施整改。今后,将加快推进滇池一级保护区建(构)筑物的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滇池沿岸二、三级保护区项目排查甄别工作,高标准开展环滇池绿道建设,健全滇池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对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昆明市反馈意见提出问题,昆明市高位统筹,逐项梳理,拟定整改计划,严肃整改,逐项销号;对需立案查处的案件,确保每一件都处罚到位,涉嫌生态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启动损害赔偿程序,对行为恶劣的违法案件和违法典型依法启动公益诉讼,从严追究、从重处罚。
杨正晓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紧盯重点问题,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认真开展监督工作,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好执法检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高质量开展好监督工作,促进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庆平参加第六监督组督察和汇报会。
来源:昆明日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