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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砥砺奋进开创生态环保新局面 大气环境治理、环评审批、执法监管实现新突破

来源:人气:1174发表时间:2022-02-19

      2021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下,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了“三大整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政治生态净化),经受了“三大考验”(COP15第一阶段会议组织、环境突发事件频发、省委巡视“回头看”政治透视),实现了“三大突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发现问题),统筹推动了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奋力开创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国家下达云南省的生态环境指标,8项指标已经或预计可以完成。其中,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65%,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为0天,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为3%。

 

 

一、开展三大整治,实现三大突破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马永福介绍, 2021年,云南省采取多种强有力举措开展“三大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公开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滇池长腰山过度开发、文山二河沟小水电违法生产破坏保护区生态等问题基本整改完成。督察反馈的四大类问题50个项目清单,正在全面落实、有序推进。玉溪市九龙晟景违法建筑已拆除。督察期间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反映事项,已办结2740件、阶段性办结105件,整改完成率92.7%。

 

      在推进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整治中,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工作专班,强力开展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排查甄别行动、整治铁腕雷霆行动,整改力度空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也提升了全省上下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认知,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下了铁规矩和新标杆。2021年底前应拆除的101.77万平方米建(构)筑物已于2021年10月26日提前全部拆除。通过整改,环湖路以内临湖一侧预计可减少建设用地17250亩,减少建筑面积639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公里。

 

      2021年,云南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65%,排名全国第四位,较2020年排名进1位。

 

      针对环评审批一度滞后于项目落地的状况,聚焦难点、堵点、痛点,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法规底线的前提下,提出决不让环评审批成为项目落地的“肠梗阻”,出台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8条措施”,打破“互为前置”壁垒,创新设立“后置条件”,助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环评审批“大会战”,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肯定,并在省政府《工作通报》上转发。

 

      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发现问题超过4万个。先后抽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监管执法、环境管理等人员3094人,组织对15个州(市)分别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2283人(次),检查各类对象23608家,发现问题46960个。

 

二、抓实重点工作,夯牢发展基础

 

      2021年,云南省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在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推进数字云南建设;做好“十四五”各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等7个方面实现了提质增效。

 

      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2019、2020年度州(市)考核,“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完成全省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试点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总结顺利通过国家评估和验收。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比上年提升8.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13250个建制村已有3975个完成农村污水治理,其中1323个建制村纳入污水管网并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省44个地下水国考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4.5%以内,6个地下水国考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24个地下水国考污染风险监控点水质保持稳定。固废污染防治提出80项危险废物监管具体措施,实现排查整治常态化。完成危险废物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61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会同应急部门实现588座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完善100%全覆盖。建设升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65家医疗机构和20家医废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实现全过程闭环可视化监控。

 

      编制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评估。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牵头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组织开展高黎贡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核查。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实施横断山南段和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重大工程。着力加强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和提升。全省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完成率为87.4%,位居西南地区第一。加强“数字云南建设”,实现对全省65家医疗机构、所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20家)的医疗废物处置全流程精细化监管。

 

三、对标自加压力,明确七大任务

 

      马永福表示,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政治生态自然生态双重净化,群众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更加浓厚”的工作目标,对照“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稳中求进、统筹兼顾,保持污染防治攻坚力度和势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务必抓实以下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01

 

一是以落实规划为牵引,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全面推进部省合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协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02

 

二是以问题整改为要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完善督察体制机制、高标准推进其他整改。

 

03

 

三是以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治理。

 

04

 

四是以执法监督为手段,持续推进防风险排隐患解民忧。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强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和处置、强化辐射环境监管。

 

05

 

五是以细之又细为遵循,认真筹备COP15第二阶段会议。拓展COP15会议成果、大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06

 

六是以智慧环保和队伍能力建设为支撑,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宣教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交流合作、做好财务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

 

07

 

七是以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为抓手,用优异的工作成效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来源:中国环境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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