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工作日完成排污许可审批发证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出新政
为持续深化作风、效能革命,提升“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成效,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健全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事前、事中、事后服务质量全面优化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机制,助推企业建成投产并依法排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健全工作机制
以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目标,健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监测、技术支持等部门密切配合协作机制,持续释放排污许可证制度红利。
明确审批权限
市局负责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分局负责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及排污登记管理。
缩短审批时限
在法定的排污许可重点管理30-45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不含技术评估和依法公示时间)。
实现全程网办
全面实行线上办理,通过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受理、公示、审核、批准。
简化审批流程
全面取消线下纸质材料要件,提供排污许可证寄送服务,真正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足不出户也能办成事”。
强化事前帮扶
推行服务关口前移,充分利用技术评估期间主动提供排污许可申报技术指导,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平台信息填报、申报材料制备和公示。
强化事后服务
优化证后监管机制,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良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管理水平较高、诚信守法的企业列入执法检查正面清单。
昆明市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相互促进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排污许可审批725件,其中重点管理类231件、简化管理494件。2022年一季度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78件,其中重点管理78件、简化管理100件。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