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农村环境整治:乡村变美了 生活更好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农村环境治理也逐渐被重视起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各地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初步实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初见成效。
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这是今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第十一场“中国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声音。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农村污染治理指明了方向。
2018年以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开,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截至202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8亿元,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支持各地新增完成15万个行政村整治,累计完成整治19.5万个,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3左右,村庄环境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成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任务之一,更大力度的治理持续推进。
欲破坚冰,政策先行。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首次将农村污水治理入法,标志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入新阶段。
2018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要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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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连续发布政策文件,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作出具体部署,明确重点,逐年推进、逐项落实。
顶层设计之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的工作方法,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扎实推进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取得了积极进展。
——全面摸清现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生态环境容量。
——发挥地方主导作用。强化统筹衔接,以县为单元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分区分类施策,根据区域差异和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技术路径和模式。同时,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建管并重,规范设施建设运维,评估治理成效,确保设施发挥作用。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结合“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推动环境综合整治。系统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基本消除4000余处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
治理中,各地不断创新,探索出一系列治理新模式、新方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浙江省2019年发布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福建省提出,2022年全省新推进5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各设区市各推进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建设。
这十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能力迅速提升,农村日污水处理能力从2016年的2571亿立方米提升至2020年的5176亿立方米,提升一倍有余。
这十年,各地基本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10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4个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截至2020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5.5%,基本建立了污水排放标准和县域规划体系。
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显著
脏乱差,曾经是农村环境的最大短板。山水间、村落里、河道边,随处可见生活垃圾,老百姓也习以为常。
实施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战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
2020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第四章第四十六条中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
事实上,自2018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参与到生活垃圾治理中。
浙江省率先开展了农村垃圾分类。天刚亮,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民丰村村民徐玲英像往常一样,将西瓜皮扔进易腐烂垃圾桶。随后,这些垃圾被收运至村口垃圾中转站,最终被送到镇易腐垃圾处理站。
从“扔”到“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体现的是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垃圾分类意识已经在很多农村地区深入人心。
在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每个镇设有环境治理办,村保洁人员负责全村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和转运垃圾,镇环卫人员负责镇级公共场所保洁和垃圾中转。
垃圾处理体系不断完善。通过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各地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村民积极性不断提高。各地采取有效举措,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共建、共管、共评,强化村民垃圾分类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
监管模式不断创新。在河北,天上的卫星成了农村生活垃圾监管的新利器,当地积极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管工作,并指导各地应用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对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在全国农村,像徐玲英家这样,干净整洁取代又脏又乱的景象成为普遍现象。“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超过90%,排查出的2.4万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完成整治;15万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十年间,农村脏乱差面貌明显改观,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垃圾大清理、环境大整治,农村基本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各地区立足实际打造了5万多个美丽宜居典型示范村庄。“乡村变美了、生活更好了”成为人们的共同感受。
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农业面源污染,是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另一个顽疾。因其涉及面广,与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以及化肥、地膜使用等密切相关,具有分散性、不确定性、治理滞后性等特点。
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持战略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新时期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大力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出台《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攻坚举措,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山东,过去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曾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如今,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向纵深发展,完成肥效、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800个,农户施肥调查1.8万户,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1.4亿亩(次)以上,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在江西,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成为降低鄱阳湖总磷浓度的重要举措,围绕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江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1%。
这些年,各地加快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通过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集成推广农药减量增效模式,使用量连续多年负增长。
这些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增强。全国养殖大县全部开展整县推进粪污综合利用,大型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比2015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
这些年,秸秆农膜利用水平稳步提升。通过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同时,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程监管,回收利用率超过80%,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取得了重要进展。
久久为功,方能滴水穿石。我国化肥用量从2015年的6022万吨下降到2020年的5250万吨,降幅达到12.8%;施肥强度从369.9千克/公顷下降到313.5千克/公顷。相比“十二五”时期,“十三五”累计减少化肥用量1322万吨。十年来,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从湖北到山东,从田间地头到养殖车间,因地制宜、系统施治,一幅幅优美图景见证着多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成果。十年砥砺奋进,环境整治改变了农民的卫生观念,改出了农村的生活新貌,树立了农村的文明新风。擘画锦绣新画卷,我国农业农村环境未来更可期。
来源:中国环境报